榕黎院团〔2015〕6号——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活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5 点击数:3173 信息来源:国贸系

 榕黎院团〔2015〕6

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活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院“四委一站”: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2周年,3月5日是第1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发扬雷锋“乐于助人、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革命精神,引导我院大学生学习雷锋精神,奉献青春力量,热衷志愿服务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拟开展“我心目中的活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心目中的活雷锋

二、活动时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团总支、院级学生组织应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期工作计划,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承办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确保所开展的活动“有目的、有质量、有特色、有实效”。

2、精心筹备,周密计划。各责任单位应尽快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至少提前一周将活动方案报院团委。

3、组织到位,安全第一。各责任单位开展校外志愿服务活动时,需至少一名带队老师全程负责,做好学生组织、安全防范等工作。

4、统一标识,仪容端庄。各责任单位开展志愿者活动时,应统一佩戴校徽、绶带、帽子等,悬挂团旗(或志愿者旗、校旗、系旗)。 

5、及时报道,归齐材料。各责任单位应及时在学工(系部)网站、微博等平台跟踪报道相关活动,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其中包括活动策划书、报道稿、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表(复印件)和高像素照片(含能体现活动主题的横幅或标志等),并在一周内将整理好的全部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交至院团委存档,联系人:廖庭婷,联系电话:22818727。

附件:“我心目中的活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