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要求,现就我院“十三五”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做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重要抓手,设置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支持学生创业。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一定的创新能力,了解创业基本流程、类型,积累议定的创业实践经验,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建设目标
1、建立完善的创业课程体系
建设2门校级创新创业通识必修课,建设25门创新创业专业课程,每个专业都开设有一个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方案。
2、开展教学模式改革
立项建设7个校级创新创业特色专业,在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革、学习成效评价改革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3、组建创新创业师资团队
组建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团队,以承担学校创新创业特色课程的教师为骨干,兼顾其他教师,同时聘请包括校友、企业家、创业培训师、创业成功人士、风险投资人等共同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各系负责人负责建立相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小组。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力争所有承担校级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师受训覆盖率达100%,且均有企业挂职锻炼经历。
4、大力开展创业项目引进
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引进创新创业项目,力争建设3个教师创业工作室;积极培育创业团队,力争累计组建30个学生创业团队;建设好学校创业平台,力争吸引5个校外创业项目落地;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施学生休学创业制度。
5、积极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坚持每年举办一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让每个学生都有参加技能赛的经历;组织参加各级,尤其是省级以上职业技能赛,力争国赛摘金夺银;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类竞赛,力争取得好成绩;邀请创业校友、企业家来校指导创新创业;树立并大力宣传创新创业典型;建立校友创业资料库等,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三、改革措施
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全面修订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优化课程体系、拓宽专业基础,提倡大类培养,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引导学生不断拓宽知识面,促进知识的融会贯通,养成创新思维习惯。2015级开始,所有专业在公共必修课程中增加1门创新创业基础教育课程;在专业必修课程中设置1门创新创业课程;在专周实践性教学中开设一个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共同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
结合省级创新创业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由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建设一批创新创业课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一定的创新能力和与专业相关的创业基本素质。主要包括:
(1)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素质公共课程
构建以“创意启迪,创新激发”为主要教学目标的创新创业教育素质公共必修课程:一是,建设5门左右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素质必修课程。具体可包括研究方法、创业基础、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每门课程计1-2学分。二是,建设综合素质延展选修课程。2016年开始,每系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教学团队资源,研发至少1门校级创新创业选修课,到2017年6月建成7门左右的创新创业选修课程,不断优胜劣汰到2020年形成10门课程构成的创新创业选修课程群。
(2)建设创新创业专业课程
从2016级开始,所有专业须在专业必修课程中设置1门创新创业专业课程。在专业群课程中打通相近专业壁垒,开设创新创业专业课程。每个专业群根据服务面向,采取开发新课、改造旧课等形式,建设1门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以培养学生具备符合本专业群能力特点的创新创业基本素质。到2020年完成18门创新创业专业课程建设。
(3)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尤其是学生实训、实习,要融入创新创业元素
将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贯彻到实践教学中去,深化校企合作,要求落实一个专业对接一个企业,完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在实践教学中融入行业标准、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等,并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一部分。组织学生到企业实训、顶岗实习等,让师生更多地参与企业活动,共同研发项目,帮助学生找到自己的特长和兴趣,与今后的就业和创业无缝对接。
(4)吸收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研究
3、创新创业师资团队建设
(1)选送专业骨干教师和创新创业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保留教师在学校一切待遇,在职称评聘和课时绩效上给予倾斜。完善专职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聘请包括校友、企业家、创业培训师、创业成功人士、风险投资人等担任创新创业课程兼职教师。学校人事管理部门应加大“业师”引进力度,积极引进企业能工巧匠和行业精英,充实教师队伍。
(3)制定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指导的专兼职教师选聘标准和考核制度,力争2020年前建成一支满足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和创新创业教育校外专家库。
(4)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研室,系统地研究创新创业教育全过程。鼓励教师指导创业社团,吸收学生参加课题研究。
4、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改革,形成阶段性应用成果。
全校各系至2016年底至少立项建设1个创新创业特色专业。特色专业要建设成为引领全系其他专业建设的示范性专业,推进整个系专业建设的发展。特色专业建设要在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革、学习成效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探索,按照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及时总结、不断提升的要求,最终形成模式先进,可操作性和可移植性强,具有可复制推广价值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阶段性应用成果。
5、创新创业落地项目引进
(1)鼓励教师引进创新创业项目
鼓励教师设立创业工作室。制定创业工作室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学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有自主创业能力或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教师,在校内成立创业工作室,吸收学生加入创业团队,开展创业实践,力争到2020年设立3个教师创业工作室。
(2)支持在校学生创业
一是组建创新创业管理团队。院团委成立创新创业部,下设创业俱乐部、创客工作室、创新创业项目办,开展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培训班,建立机构合理、廉洁高效、业务熟练的管理团队。加快创新创业项目的引进和审批,积极培育创业团队,力争到2020年累计组建30个学生创业团队。
6、创新创业氛围营造
(1)广泛开展创新创业类竞赛
积极开展科技文体综合类创新创业类竞赛。一是积极组织校级大学生文化创意、职业生涯规划、“互联网+”创新创业、“挑战杯”创业等大赛,激发学生的创业兴趣,为参与省级竞赛打好基础。二是组织优秀学生参与省级大学生文化创意、职业生涯规划、“互联网+”创新创业、“挑战杯”创业等大赛,力争获得奖项突破。
举办和组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学生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比例达到100%;每年举办一届校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各专业积极遴选代表队,参加每年一次的全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和省级以上行业举办的技能竞赛,团体总分或获奖数量较“十二五”增长20%,力争2-3个项目参加全国高等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好成绩。
(2)充分用好校友资源
组建创业校友会,建立创业校友微信、QQ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创业校友活动;邀请成功创业校友返校分享经验。
(3)设置企业家讲坛
不定期邀请创业企业家进校园开设专题讲座,每年开设不少于16场,每系不少于2场企业家讲座,参与学生不少于3000人次。
(4)建设专门图书资料室
与成功创业相关名人传记、纪实文学图书“十三五”期间采购3000册。
(5)评选“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大学生创业之星”
每年度开展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大学生创业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对在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6)宣传创业典型
广泛征集并充分挖掘校友创新创业的典型,在校园网开辟创新创业专栏,组编《黎明创业者之歌》,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举措、动态、成果,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明星。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系(部)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各项实施方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调重要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中心与创新创业园管理中心,分别挂靠教务处与学工处。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业俱乐部建设与管理等。
创业园管理中心负责组建创新创业师资团队、动员组织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园及企业项目引进落地、创新创业氛围营造等。
2、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首期100万元),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同时,积极争取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多种形式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3、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各类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拟定休学创业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自主课题研究、科研活动的相关管理办法;学院创业园管理中心负责拟定各类创新创业团队扶持政策,出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